随着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去年湖南建行离奇骗贷案的追踪报道,全套假资料骗走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的神秘案件再次纸上尘嚣,引起广泛关注。 并且据当事人公开表示,放贷前去当地工商局查询骗贷者抵押公司的工商资料时,没有发现“湖南省高院2012年4月12日作出的裁定要求,即冻结华资公司的全部土地使用权且冻结粟胜利和曹刚在华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及2012年4月23日湖南省高院发给长沙县工商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粟胜利和曹刚在华资公司的全部股权”的全部资料,显然工商局已成为骗走银行贷款3000万的推动者,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从案发当地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和经济参考报记者的对话中可以得知,法院冻结股权执行文书一般都及时送达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法院冻结执行资料肯定在华资公司工商登记档案里,建行华兴支行当时不可能查询不到。因此,本次对话让整个事件再次陷入谜团之中,当地工行局和涉案行之间究竟谁在撒谎,谁才是骗走银行贷款3000万的推动者? 对此,本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 按说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可该行行长又表示,这笔3000万资金已作为银行不良资产,连同湖南建行下属机构的其他多份债权,已打包转让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银行并没有产生损失。 最后,该行行长的“银行没有产生损失”到底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是该行长才是本事件的推动者,请继续关注本站后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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