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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九一八”事变90周年,对于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每位中国人都应该铭记于心。对于“九一八”事变众多媒体、网站都有报道,我们发现关于“九一八”事变的书写描述,诸多网站的方式不同,例如:
9.18事变
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
“9.18”事变
“九一八”
截图:
面对上面的描述情况,哪一种是正确的?
对于类似的“事件”“运动”如何规范描述呢?
你在平时使用中是否有注意?
到底是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数字?
是否需要加间隔号?
引号是否需要加?加在那里合适?
我们带着诸多的“问号”去查阅相关资料
相关政策规定
一 关于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中对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使用有具体的规定。
关于汉字数字的使用
4.2.3 已稳定的包含汉字数字形式的词语: 规定汉语中长期使用已经稳定下来的包含汉字数字形式的词语,应采用汉字数字
示例:五四运动、“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
5.2.3 含有月日的专名: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汉字数字表示时,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示例:“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
关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
4.1.3 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物、现象、事件,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5·27”事件、97号汽油
5.1.6 含有月日的专名: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采用间隔号“·”将月、日分开,并在数字前后加引号。
示例:“3·15”消费者权益日
二 关于标点符号的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中对标点符号的用法有具体的规定。
关于双引号的使用:
4.8.3.6 在书写带月、日的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短语(含简称)时,通常只标引其中的月和日;需要突出和强调该事件或节日本身时,也可连同事件或节日一起标引。
示例1:“5·12”汶川大地震
示例2:“五四”以来的话剧,是我国戏剧中的新形式。
示例3: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关于间隔号的使用
4.14.3.5 以月、日为标志的事件或节日,用汉字数字表示时,只在一、十一和十二月后用间隔号;当直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月、日之间均用间隔号(半角字符)。
示例1:“九一八”事变、“五四”运动
示例2:“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
示例3:“3·15”消费者权益日、“9·11”恐怖袭击事件
政策总结和解读
通常情况下,在文章中如何规范的书写事件,主要涉及的有两个问题,数字的用法和标点符号的用法。
1、 关于数字的用法
数字用法主要涉及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是否使用哪一个?主要是根据已定型的、长期使用已稳定下来的词语,“九一八”事变应采用汉字数字。
例如:
七七事变、“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9.11”
2、 关于标点符号的使用
01 不使用顿号和英文输入状态下的“.”使用间隔号和双引号。
02间隔号的使用:
汉字数字的部分月份后需要使用间隔号,一般情况汉字一月、十一月和十二月后用间隔号。原因是为了防止发生歧义,被误解为其他时间或其他时间。
例如:“一·二八”事变 、“一二·九”运动
阿拉伯数字中的月份之后必须使用间隔号。
“3·15”“9·11”
03 双引号的使用
(1)在书写带月、日的事件或其他特定意义的短语(含简称)时,通常标引其中的月和日。
例如:“七七”事变 “3·15”消费者权益日
“九一八”事变 “5·12”汶川大地震
“9·11”恐怖袭击事件
(2)当需要突出和强调该事件本身时,可连同事件一起标引。
例如: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纪念“九一八事变”90周年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事件类的双引号使用,将事变连同数字共同加上双引号的情况不多见。
事件类的规范描述
总的来说,按照规定,我们大多数事件应当使用汉字数字表示,在表达全称时,使用引号和间隔号;在使用简称时,可以添加引号,遇到一月、十一月和十二月三个月份的时候使用间隔号。
对于历史中的重大事变,准确写法应为:“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一二·九”运动、“5·12”汶川大地震。
对于事件类,一般情况下不采用简称的方式,如果需要采用简称而且不会发生歧义的情况下,需要加双引号。
综上所述,51云监测认为,事件类的规范描述应该是“九一八”事变,如果在一句话中为了对此表示强调,可以书写为“九一八事变”,但是后一种情况使用较少,一般书写为“九一八”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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